|
一、公章 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保管人:一般由公司创始人或董事长保管,当然很多时候这二者是同一个人的两种身份。 法律效力:代表公司行为、法人意志。 二、合同章 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保管人:法务部门负责人。 法律效力:代表合同具有法律意义,承担义务并依法享受权利。 与公章区别:公章可在签合同时也可在其他时候使用,都代表公司行为。但合同章只能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在其他场合不代表法人意志。 三、发票章 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 四、财务章 企业会计核算及与与银行办理结算时使用的专用章。 保管人:财务部门。 法律效力:是企业权利机构象征,有财务章的收据是收款的法律证明 发票章。企业购买和开具发票时加盖的专用章。 保管人:财务部门报税人员。 法律效力:加盖发票章的发票才具有法律效力。 与发票章区别:财务章是收据证明,用于财务核算及银行结算,发票章专用于发票。 五、法人章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 (注:印章的保管者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可依公司情况设定保管者,上述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