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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8 作者:桂商通 【原创】 阅读 法律分析:企业认缴制的注册资本应在五年内缴清。虽然认缴金额和出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应符合现实:例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与公司规模和股东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匹配。出资时间为固定期限,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经营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全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全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桂商通专注工商代理、会计服务、创业补贴、税务筹划、公司注册,拥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获得众多企业主的认可和信赖,如您遇到任何企业问题,请咨询桂商通财税客服,会为您详细解答一切问题。若有不明白之处或者想了解更多创业知识可以进入桂商通官方网站学习。 桂商通 声明:桂商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每篇文章都注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桂商通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的作者和来源; 转载的文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纠正处理。 版权保护: 本文由桂商通财税原创,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guishangtong.com |